服務條款

第一章 總則

■ 【第一條 目的】

本服務條款之訂立係基於盈正豫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本公司」) 所屬之雲端平台(http://solar.ablerex.com.tw 以下簡稱為「本網站」),在其所提供的網上服務時,釐清並規範本公司和系統商、終端使用者權利、義務責任關係。

 【第二條 服務條款的公佈和使用】

1.   本網站對系統商、終端使用者,均不收取基本登載及搜尋費用。

2.  本網站不介入系統商、終端使用者間之任何磋商或交易,若系統商對終端使用者收取之服務費金額及方式,請自行確認,與本網站無涉。

3.  本服務條款的內容告示在雲端平台入口網站系統商及終端使用者登入使用本網站時應依本契約條款辦理

4.   本公司保留隨時修訂本服務條款、隱私權保護政策、免責聲明及現今或嗣後頒布施行各種規則之權限,並將修訂或變更的內容公佈在本網站上,至公佈之日起七日內使用者無異議時,上開條款、规则、政策或聲明將自動生效 。 

5.   本公司並不擔保系統商及終端使用者於本網站所登錄或上傳資料之真實性。如系統商或終端使用者任何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而出現的糾紛與不良結果,由雙方自行承擔所有責任,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三條 規則以外的準則】

 本服務條款、隱私權聲明、免責聲明及本網站現今或嗣後所頒布施行之各種規則如有未盡事宜,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電子簽章法、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法律辦理。

 

第二章申請服務和許可

■ 【第四條 簽約的成立與使用單位】 

1.   本服務條款是針對希望使用本網站服務之系統商及終端使用者 ( 申請加入會員 ) 准許 ( 加入會員成功 ) 所訂立,您同意本服務條款,並加入後即可開始使用本網站所提供的服務。 

2.   系統商及終端使用者,如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使用本網站提供之服務時,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並遵守本服務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若該未成年會員與交易相對人或其他第三人,因使用本網站服務所發生之糾紛本公司概不負責。年滿二十歲之成年人需自行負完全的行為能力責任。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本網站時,即表示您的法定代理人 ( 或監護人 ) 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續修改或變更。

3.   簽約使用以會員帳號為單位,申請通過之後,申請者即登記成為會員。

4.   會員申請加入本網站時,應將名稱及其代表人之姓名據實提供,如有不實而致發生任何糾紛時,會員應自行負責。並且應賠償本網站及本公司因此所生之一切損失及費用。同一申請者不得以二個以上名稱登記。

5. 本服務所提供使用權利之歸屬,以會員帳號所載之名稱為準。

 【第五條 服務申請與登記資料】

1.   在網路上申請使用服務,必填資料如下:
使用者管理
客戶管理

      案場管理

     ※Datalogger管理

     設備管理
警訊設定
Logo 管理

2.   加入會員時,若有資料不實或資料錯誤等問題,由登錄者自行負責。您所登錄之資料如有變更時,請務必於網頁上即時更正。如因未作資料維護、更正而發生的損失,應自行負責。

3.   如您填寫的資料不完整、或過時卻未更正,網站管理者有權利直接停止服務或取消服務簽約,公司或第三者所受到的損失由涉此事件的會員來承擔 負責。

4.     公司可藉由簡訊、電子郵件、電話等提供會員關於公司買賣服務和其他服務的相關資訊。

 【第六條 申請服務准許及限制】 

1.     欲加入會員者在向本公司業務申請,並應提供完整詳實的資料給本公司業務,申請加入會員即可通過。

2.    有以下任一情形者,不予同意加入會員:

         ) 以他人或不實的名字申請。 
        ) 申請服務時,必要登錄之內容填載不實。 
        ) 未滿七歲無行為能力者。
        ) 違反會員合約條款被停權者要再加入時。
        ) 與已加入會員的註冊電話同樣時。
        ) 其他,未本網站所要求之申請使用條件時。 

第三章使用服務

■ 【第七條 管理會員帳號等】 

1.      會員帳號或密碼資料不能轉讓、出租或借貸予他人。

2.     無正當理由,會員不能與他人共用帳號。

3.     會員自身的帳號或密碼被偷竊或遭第三者盜用時,應立即通報本網站客服,依照客服所指示的步驟處理。

4.     會員對自身的帳號和密碼因管理不善或不當之疏失,致所發生的一切後果應自行負責。

 【第八條 服務內容】

本網站提供以下的服務:

1.       效益報告

a.        案場列表

b.       案場效益概況

c.       發電效益報告

d.       財務效益報告

e.       逆變器效益

f.        年度比較報告

g.       案場即時數據

h.       匯出報表

i.        使用者登入紀錄

j.        異常記錄列表

k.       Data logger 異常記錄

2.       資料維護

a.        技術文件管理

b.       實際收入維護

c.       案場列表設定

d.       案場效益概況設定

1.  系統管理

a.        使用者管理

b.       客戶管理

c.       案場管理

d.       Datalogger管理

e.       設備管理

f.        警訊設定

g.       Logo管理

2.       其他本網站隨時決定提供給會員的服務項目。

 

 【第九條 服務的維持和中斷】 

1.   當有以下狀況發生,本網站將暫時停止服務:

A) 為了進行系統設備檢修或障礙排除工作,不得不停止服務時。

B) 通訊事業者停止電子通訊服務時。

C) 遭受天災或不可抗力之因素

2.   本網站為維護良好服務品質及遇有系統故障時,得定期檢修系統設備及為故障排除,於上開檢修及排除期間,將暫時停止系統服務,並於七日前於本網站或利用簡訊、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公告或通知會員,暫停期間不影響會員原有權益。

 

第四章服務使用

■ 【第十條 服務的種類】 

1.   本網站提供如第八條所示的服務內容。

2.   本網站對其提供的服務內容保有隨時變動的權利。

3.   本網站依照服務的種類,各服務的特性、過程及方法等等相關事項都顯示在網頁上,會員應瞭解並遵循本網站所公佈的服務事項。    

 【第十一條 刊登案場物件】

1.   會員在本網站進行案場物件及修改時,一定要遵守本網站及本服務條款之規定。 

2 .   刊登之內容:

   A)已經登資料如欲追加或變更內容,仍需遵守本網站規則,所追加或變更的內容不得違反本網站之相關規定,否則您不可以修改任何已經登資料 

   B)除非經本網站事先之同意,已經登入資料,會員不可以刪除。

C)不得有未經同意複製、蒐集他人資訊

D)經本公司許可,利用本公司本服務所提供之資源,包括但不限於圖文、網頁、程式碼等,與本公司從事競爭或從事任何商業交易行為。

E)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或為其他任何可能破壞、毀損或干擾本公司本服務之行為。

F) 其他違反本服務條款之行為。

 4.會員登的義務:

  A)會員不得登非法物件及虛假、偽造之訊息。 

  B)會員必須對自己登本網站之訊息,保證其真實有效。如說明不足夠或完備時,導致糾紛時,會員應自行負責。

C)若因不遵守本網站相關規定,導致發生的一切後果由會員自行負責。
  D)本網站得依其資料維護規範及相關規定終止會員帳戶服務與刪除所有刊登資料之權利。對於會員重複登載案場或其他違規行為,本網站有權對刊登資料進行刪除或修改。  
  
5.會員停權:
  本網站有權對違規者停止其會員資格及相關服務。

6. 如本公司之會員違背本條款或相關法令,或有侵害他人權利之不法或不當行為,致本公司或本公司之關係企業、合作廠商、受僱人、代理人受有損害或支出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因進行民事、刑事及行政程序所支出之訴訟費用及律師費)時,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五章保護個人資料

■ 【第十條 會員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本公司為蒐集、處理、利用會員個人資料,依據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8條第1項規定,告知下列事項,請詳閱:

1.蒐集之目的:

由本網站代為收集、儲存、處理、管理或利用該資料,供會員利用本網站之搜尋工具進行索引、抓取、下載資料及使用本網站的相關系統服務。

2.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年限、或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2地區:除蒐集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服務外,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

3對象:本公司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或提供服務之機關(構)或得依

法提供之第三方。

4方式:書面、電子文件、電話、傳真、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3.依據個資法第3條規定,會員就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1)      得向本公司申請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2)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應為適當之釋明。

(3)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會員請求為之。

4.關於您的會員註冊以及其他特定資料依本網站「隱私權聲明」受到保護與規範。您了解當您使用本服務時,您同意本網站依據「隱私權聲明」進行您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與利用,包括跨國()間的國際傳輸與儲存及本網站及其關係企業內部之利用。本網站「隱私權聲明」之訂定均係依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為準則依據。

 

章 損害賠償及免責條款

■ 【第十條 您對本網站之授權】

「基於對智慧財產權之尊重與維護,您在此聲明任何您上傳、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予本網站之文字、圖片、檔案、說明等資料(以下稱「資料」),均為您自行創作或得自他人合法授權,您承諾凡非屬您自行創作或得自他人合法授權之任何資料,您均不會將該資料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予本網站;任何資料一經您上載、傳送、輸入或提供予本網站時,即表示您同意:

1.     本網站搜集、儲存、處理、管理或利用該資料,並由本網站之搜尋工具進行索引、抓取、公開刊登及使用於本網站的相關系統網路上;

2.     無償、永久、不可撤銷的授權本網站可以基於公益或為宣傳、推廣或經營本網站服務之目的,進行搜集、處理、使用、利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公開發表、公開傳輸、公開上映、翻譯、改作、散布、發行該等資料,並得在此範圍內將前述權利轉授權他人。您並保證本網站及上開網站搜集、處理、使用、利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公開發表、公開傳輸、公開上映、翻譯、改作、散布、發行、轉授權該等資料時,不致有侵害任何他人智慧財產權的情事,否則應對本網站及其關係企業負損害賠償責任。

■ 【第十條 免責條款】 

1.   網站無實際交貨、遞送及付款方式,實際的付款、遞送、交貨為買賣雙方間為履行交易所生的行為,本網站並無介入其中。      

2.   本網站僅提供雲端平台,不涉入會員與交易相對人間之實際交易,對交易衍生之糾紛致生之損害賠償,本公司概不負責。

3.   關於以下事由, 本公司概不負責:

   A)戰爭、事變、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的狀況,導致本網站暫停提供服務。 
   B)會員/使用者故意或過失所造成之損害賠償。

   C)因通信服務提供業者所生之通信障礙。

D)系統商或終端使用者怠於更新本平台之資料。

■ 【第十條 代理及保證否認】 

1.  本網站非會員之代理人。

2.   本網站對於登載案場物件之真偽、品質、交付及其他交易條件,不負瑕疵擔保與保證之責。

3.   本網站所有連結網站皆為獨立營運網站,與各會員之間的互動與交易行為本網站概不負責。

■ 【第十條 管轄法院】 
 關於會員與本公司本公司所提供之服務所生之糾紛,將依照中華民國法律規定,並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八章 智慧財產的保護

 【第十七條 智慧財產的保護】 

1. 本網站所使用之軟體、圖片、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設計圖、施工圖、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除與權利人另有約定外,任何人未經 本公司 及權利人授權或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改作、散佈、公開傳輸、公開發表,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繹。如有違反,除依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論處,並應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 ( 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 

■ 【第十條 著作權侵害處理】

本公司尊重他人著作權,亦要求我們的使用者同樣尊重他人著作權,您瞭解並同意我們保護著作權並處理著作權侵害之事宜。若您認為網站中之任何網頁內容已侵害您的著作權,請您提供相關資料及聲明並經簽名或蓋章後傳真或寄送予本公司

■ 【第十條 服務內容公告及變動】 
 關於本合約及服務內容所需的修改變動由本公司決定後 ,透過本站公告事項來告知詳細內容。